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6-29 14:4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6-29       报名截止:2022-06-30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决定公开招聘教师45名。现公告如下:
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简介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以下简称滨海新区)东毗阳江,西临湛江,面向南海,背靠我国大西南和中南地区,地处泛珠三角、大西南经济圈、中南经济圈的交汇点和重叠核心地带。滨海新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港口资源得天独厚,绿色工业蓬勃发展,特色旅游品牌享誉全国。作为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粤东西北第一个新区、省级经济功能区、茂名四大发展平台之一,滨海新区在一片滩涂丛林中起步,正迈着茂名高标准规划、大规模建设的步伐奋力前行。
详情可登录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了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在校表现良好,各学科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未履行三方协议规定的公费定向培养对象;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在7月8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到电子邮箱:mmbhjy05@163.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如2022F1陈XX,注意:请按要求报名,不按要求报名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不要多次重复发送邮件,以免造成错误)
报名需提交材料:①《广东茂名滨海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手写签名)、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和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④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⑤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⑥获奖荣誉证书、⑦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学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按以下次序的先后顺序进行筛选:1.学历层次高优先;2.绩点分数高优先;3.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4.学生干部优先,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
7月14日前,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布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选。(通知一经发布,视为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12:00、14:30-17:30。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
地点:茂名滨海新区庄山中学(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电城大道旁)。
2.考生需准备相关资料
报名表、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平均绩点、各类证书、奖励表彰、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7月20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茂名滨海新区庄山中学(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电城大道旁)。
3.面试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知识
4.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的形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各岗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面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签约对象。
(五)签约
入围签约人员需要签订有关协议书(签约者属于往届毕业生的,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约者属于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后,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协议生效,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
经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被聘用人员必须体检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同一个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的,由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高低优先挑选确定聘用岗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具有挑选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由区财政全额核拨。
六、其他事项
(一)防疫要求。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举办单位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发布。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工作。
1.须从考前14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粤康码须为绿码,资格复审、面试均须持有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请考生提前规划,做好准备)
3.面试需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大门时,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城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本次招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产生。
(三)凡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采用隐瞒、作假手段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视作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五)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本次招聘,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符合上述要求的疫区高校毕业生在填写报名表时须在“教师资格证类别栏”填写“疫区考生”,同时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不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
(七)被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期间不能申请往区外调动。
七、组织管理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会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邵先生(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联系电话:0668-5222920;联系人:郭先生(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0668-5331336。
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所有。